電蒸汽發生器歸屬于鍋爐的范圍,還可以算作壓力容器,但并并不一定的電蒸汽發生器都歸屬于壓力容器。
1、鍋爐是一種磁流體發電機器設備,運用各種各樣然料或能源,將爐膽內所盛裝的液體加溫到一定的主要參數,并以對外開放輸出介質的方式出示能源,它一般包括有蒸氣鍋爐、開水鍋爐和有機化學是一種熱載體鍋爐。電蒸汽發生器以電為能源,根據爐膽內加熱管持續加溫,將水變為蒸氣,并根據蒸氣對外開放傳送發熱量,因而,可以說電蒸汽發生器是一種以電為能源的蒸氣鍋爐。
2、盛裝液體最大操作溫度高過或相當于其規范熔點,壓力≧0.1MPa,水容量≧30L,考慮之上幾個方面即是壓力容器。
電蒸汽發生器包括有過熱蒸汽和承受壓力二種,且內容囤積在尺寸差別,僅有內膽水容量不小于30升,且表壓≧0.1MPa的承壓電式蒸汽發生器才歸屬于壓力容器。
因此,要明確電蒸汽發生器是鍋爐還是壓力容器,不可以一概而論,還需視機器設備而定。特別注意的是,當選定電蒸汽發生器為壓力容器時,實際操作中大家務必嚴苛依照壓力容器實際操作應用標準來。